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村级文化建设与基层公共文化服务保障机制
【发布:2012-11-29】  【作者:海沧区文化馆 张洁】  【点击数:】  【字体:

    村级文化建设是农村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的基础,是政府公共文化服务在基层的拓展和延伸。建设农村公共文化服务体系,是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大精神和科学发展观,建设和谐社会的内在要求;是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保障人民群众平等参与文化活动权利,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物质和文化需求的有效途径。为构建设施网络健全、服务供给高效、组织支撑稳固、保障措施有力的覆盖城乡、惠及全民的基本公共文化服务体系,推进文化大发展大繁荣,提高国家软实力,必须以村级为重点,大力加强农村文化建设,逐步形成“政府引导、群众主体、社会参与”的村级文化建设新格局,为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提供坚强的文化保障。

   当前,随着我国社会经济的飞速发展,农村的物质生活水平得到了极大提高,农民群众对精神文化生活的要求越来越高。各地区、各有关部门以政府为主导,积极调动社会力量参与,因地制宜、协调发展,把村级文化设施建设纳入新农村和文化建设总体规划,依托公共服务平台,挖掘利用民族民间文化资源,积极开展丰富多彩、具有地域特色的乡村文化活动,进一步丰富了农民群众精神文化生活。但根据农村实际,如何让公共文化事业这项文化惠民工程能持续开展下去,如何让广大农民群众能和城市居民一样同享城乡均等化的公共文化服务水平,尽享社会主义文化大发展大繁荣的成果,关键在于农村基层公共文化服务保障机制的建立和完善。

   一、农村基层公共文化服务保障机制的现状分析

   近年来,海沧区委、区政府在持续推进“东南国际航运中心、海西先进制造业基地、厦门健康生态新城区和对台交流合作先行区”的建设进程中,不断加大文化建设力度,将其纳入政府重要议事日程、纳入城乡建设总体规划,着力推动海沧文化大发展、大繁荣。通过全面推进村级文化室建设、农家书屋建设、文化信息资源共享工程、农村电影放映工程、广播电视村村通、农村有线广播村村响、有线数字电视整体转换等重大文化惠民工程的建设,基层公共文化服务的能力和水平得到跨越式提升。虽然我区的农村基层文化事业建设取得了可喜的成绩,但因农村文化建设覆盖面广、总量较大、需求复杂、层次多样的现状,无法在短时间内得到全面的提高和完善。综合对照《文化部、财政部关于国家公共文化服务体系示范区(项目)创建标准(东部)》的要求、指标和任务,我区的农村基层文化事业还存在诸多不足。主要表现在——

   (一)农村基层公共文化基础设施建设还不够完善。

近年来,政府财政投入不断加大,群众文化活动数量和质量都有所提高。但与群众不断增长的精神文化活动需求相配套的公共文化服务设施建设,特别是村级文化设施的建设还十分薄弱。另外,农村基层公共文化设施的管理和使用效率也亟需提高,公共文化服务设施建成后在管、用制度建设上还需要进一步加强。

   (二)农村基层公共文化服务能力同群众文化生活需求不相适应。

近年来,我区公共文化服务产品的数量逐年增加、质量逐年提高,打造了“美在海沧”、“激情广场大家唱”等品牌文化活动,但总体的公共文化产品生产和公共文化服务能力还不强。随着农村经济社会日新月异的发展,群众对公共文化产品样式与服务内容要求不断提高,现有的公共服务能力和水平难以较好满足群众日益多样化的精神文化需求。

   (三)农村基层文化管理与服务力量较为薄弱。

   自2007年起,海沧区在全市率先执行文体协管员聘任制度,全区38个村(居、场)均配有1名专职文体协管员。但是,由于农村基层文化工作的重要性、复杂性和艰巨性,农村基层专职文化干部和文化骨干人才不足的问题日益凸显。特别是农村主管文化的干部常常身兼多职,承担着大量社会事务管理职能,且文化干部队伍的人员数量、学历层次、年龄结构与基层公共文化服务的职能、服务对象的数量、服务要求的提高不相适应,一定程度上影响了基层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功能的发挥。

   二、农村基层公共文化服务保障机制的建立健全

   农村基层公共文化服务保障机制如何逐步建立、发展、健全和完善,是今后农村公共文化事业能否持续健康发展的关键所在,必须着眼于农村实际和公共文化服务的共性研究,确保广大农民群众能够真正享受到优质的公共文化服务。

   (一)制定政策法规,形成农村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可持续发展机制。

   1、农村公共文化基础设施建设要纳入总体规划。

   按照科学发展观的要求,切实将农村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纳入各级政府重要议事日程,纳入我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总体规划,纳入干部晋升考核指标,纳入政府目标管理责任制,纳入财政预算,纳入城乡建设整体规划。各级党委和政府要高度重视农村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要建立领导干部责任制,健全和完善政府统一领导、相关部门分工负责、社会团体积极参与的公共文化建设机制,努力推进我区农村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进程。并把这作为一项长远的战略任务抓好落实,确保农村经济、政治、文化和社会协调发展。

   2、要制定和出台加强农村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工作的政策。

   认真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关于进一步加强农村文化建设的意见》和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的若干意见》的战略部署,根据《厦门市国家公共文化服务体系示范区建设规划(2011-2012年)》和《海沧区创建国家公共文化服务体系示范区工作方案(2011-2012年)》,尽快制定出台加快农村公共文化建设发展的专项规划,重点突出农村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和区、镇、村三级文化网络体系建设规划。

   (二)加大资金投入,形成农村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多元化投入机制。

   农村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是政府所应承担的公共责任,公共财政是农村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所需经费的主渠道。要认真抓好中央、省、市有关文化建设经费投入政策规定的落实,拓宽资金投入渠道,设立“农村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专项补助基金”,形成以地方政府为主,中央资金、市级财政、社会资金为补充的多渠道投入方式,确保每年文化财政投入的增幅不低于当年区财政收入增幅,形成稳定的经费保障机制。

   在加大基础设施和重点文化工程建设投入的同时,进一步加大农村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经费的投入,各类投资尤其是市、区财政投入要适度向农村倾斜,使农村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的投入每年都有较大增长,占财政支出的经费比重逐年提高。

  (三)完善设施建设,增强农村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的物质保障机制。

    1、要全面构建农村公共文化服务网络。

   坚持以政府为主导,以镇街为依托,以村居为重点,以农民群众为服务对象,大力建设镇街、村居文化活动设施。抓好一批龙头,重点建设文化活动广场、文化室、图书室等一批现代化文化设施。一是要以争创国家级公共文化服务体系示范区为契机,加速推进东孚镇文化中心、新阳街道文体活动中心建设,以及东屿村、海沧社区、钟山社区3个文化活动室面积未达标村(居)的新建、改建工作;二是要对2012年为民办实事“绿色网吧”项目和村(居、场)公共电子阅览室建设的实用性、后期使用效率及管理等进行深入研究,确保公共资金的投入发挥最大效益。

   2、要建管并重,加强农村公共文化服务设施的利用和管理。

   深入推进基层公共文化阵地建设,逐步完善我区公共文化服务体系的管理模式和长效运行机制,努力实现公共文化管理与服务工作科学化、制度化和规范化,充分发挥基层公共文化设施建设成果和服务功能。尽快出台农村基层公共文化设施管理、使用办法,进一步强化责任制管理、规范化管理、功能性管理,不断提高管理水平和利用服务效益。

   3、要进一步加强对农民自办文化的引导与支持。

   通过制定相关扶持政策和利好措施,鼓励和支持农民群众自筹资金、自己组织、自负盈亏、自我管理,组建文化剧团、文艺队伍等,并通过市场化运作方式开展形式多样、内容丰富的农村文化活动。

    (四)整合服务资源,形成农村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的辐射带动机制。

      1、要实施“文化惠民工程”。

     建立健全协调机制、确保送文化下乡活动经常化、制度化、规范化开展,在提升质量、增强实效上下足功夫,让城乡群众共享文化发展成果。

      2、要实施城乡文化建设共建工程。

      区直机关、企事业单位、人民团体、驻区部队等与农村结对帮扶、共建,使城市文化下乡,农村文化进城,双向助推农村文化事业和公共文化服务体系的建设发展。

      3、要大力开展丰富多彩的农村群众文化活动。

秉持“业余自愿、形式多样、健康有益、便捷长效”的原则,充分利用农村农闲时段或重大节庆,举办形式多样的农村群众文化活动,丰富和活跃农民群众精神文化生活。要重视发展农村本土特色文化,加强对农村优秀民族民间文化资源的系统发掘、整理和保护。通过建立民族民间文化遗产传承机制,积极开发具有民族传统和地域特色的非物质文化遗产项目。

    (五)健全工作队伍建设,形成农村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人才培养机制。

     1、实施《海沧区关于鼓励文艺创作参展参赛的奖励暂行办法》,激励更多的文化精品和文艺人才产生,充分调动广大文化工作者的积极性和创造性。

     2、制定完善《海沧区农村文体协管员招聘使用管理办法》和《海沧区农村文体协管员考核细则》等相关管理制度,强化考核管理和业务指导,充分调动基层文化体育协管员的积极性。

     3、加强农村文化骨干的培养,定期举办形体培训、健康舞培训、拉丁舞培训、街舞培训、排舞培训、瑜伽培训,合唱团培训、京剧培训以及摄影、图像处理、书法等培训等,并形成常态化的培训制度。

     4、推进文化志愿服务队伍建设。目前我区现有文化志愿者302人,其中东孚镇102人、海沧街道100人、新阳街道100人。现有民间文艺团体144队、文化社团9个、少年儿童艺术培训基地5个、群众文化示范点6个,基层文体协管员38人。一是要凝聚社会力量共同参与文化志愿者工作,不断充实农村公共文化服务体系人才队伍建设,建立起一支门类齐全、组织严密、高效有序的文化志愿者队伍,不断满足经常性志愿服务、重大活动志愿服务和应急性志愿服务的需求;二是要要严密组织,认真做好志愿者队伍招募、注册,建立、健全志愿者队伍,要从实际出发,有针对性的开展农村基层文化志愿者服务活动,为建设“文化强区”建设作出贡献;三是要努力实现文化志愿服务经常化储备、规范化管理、常态化服务、品牌化培育、项目化配置、信息化支撑、社会化运作,使文化志愿者工作体制不断完善、文化志愿者组织不断壮大、文化志愿者队伍结构不断优化、文化志愿服务项目不断丰富、文化志愿服务理念深入人心、文化志愿服务成果广泛共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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